看守所跟監獄有何不同?
簡單說,監獄是已判刑者執行徒刑的場所
看守所則是為防止重大刑事犯罪的被告脫逃、串供等而將其臨時羈押的處所
監獄是執行自由刑的場所。監獄行刑法第二條規定:「徒刑拘役之受刑人,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於監獄內執行之。」
看守所則是羈押被告之所在,羈押法第一條規定:「刑事被告應羈押者,於看守所羈押之。」
看守所組織條例第一條規定:「看守所隸屬於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檢察處,關於審判中被告之羈押事項,並受法院之督導。」
另外,監獄隸屬法務部,主管長官稱作典獄長,看守所則為所長。
這個是台中看守所的菜單,希望公道伯可以拍個影片分享一下心得
羈押 & 拘提有什麼不同?
兩個時間長短不同
拘提逮捕時間通常不會超過24小時,目的多在於訊問被告,如於訊問後欲長期拘束被告之人身自由
羈押則是將被告拘禁於看守所,防止被告串供、逃亡及保全證據,走完法律程序後就給你關到天荒地老之強制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