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總統宣布戒嚴,國家進入戰時緊急狀態
先不管它國發生的原因,到底”戒嚴”是什麼? 如果”戒嚴”會發生什麼事? 對人民的影響有多大?
戒嚴是什麼?
台灣戰後也經歷過戒嚴,我小時候其實也度過一小段戒嚴的日子,台灣的戒嚴時間長達 38年之久,是全世界連續執行時間第二長的戒嚴(僅次於敘利亞)。
台灣戒嚴 : 1949年5月20日起 ~ 1987年7月15日解嚴,共計38年56天
戒嚴是指國家在處於對外戰爭、內部叛亂等嚴重危害社會安全與政治穩定的特殊時期所採取的緊急措施。戒嚴實施時司法及行政權會部分或全部由軍隊接管。有些國家將戒嚴整合在緊急狀態和一級備戰之內。該措施以軍事統治代替文官政府,並暫停一般法律代之以軍事管轄。
“戒嚴”會發生什麼事?
戒嚴時期,就是暫停所有文官制度,全數轉由軍隊接管,此時三軍統帥、將領的權力將會無限放大。同時當年台灣戒嚴時,我記得小時候是不能亂講話、晚上有宵禁的。社會方面警備總司令部、保安司令部、國防部等陸續頒佈許多相關法令,禁止人民集會遊行,管制言論、出版、結社、通訊、遷徙等自由,使得臺灣籠罩在肅殺氣氛之中,無法享有憲法上之基本權利。
當年台灣共分成5個戒嚴區
- 臺北市戒嚴區:以警備旅旅長任世桂兼任戒嚴司令。
- 北部戒嚴區:包括臺北縣、新竹縣和基隆市、新竹市,以陸軍第六軍軍長戴樸兼任戒嚴司令。
- 中南部戒嚴區:包括臺中、臺南、高雄和彰化市、嘉義市、屏東市,以陸軍第八十軍軍長唐守治中將兼任戒嚴司令。
- 東部戒嚴區:包括花蓮縣、臺東縣,以憲兵教導第一團團長歐廷昌兼任戒嚴司令。
- 澎湖戒嚴區:包括澎湖群島全部,以陸軍馬公要塞司令部司令李振清中將兼任戒嚴司令。
依據《戒嚴法》規定:「在宣布戒嚴期間,由戒嚴地域的最高司令官掌管行政事務及司法事務」,政府為便利戰時管理而在國共內戰期間執行,人民自由與基本人權,包括集會、結社、言論、出版、旅遊等權利被限縮,即所謂黨禁、報禁、海禁、出國旅遊禁等,在此段時期言論自由受到普遍限制。政府用相關法令條文對中國共產黨人士、政治上持異議人士(多為黨外人士)進行逮捕、軍法審判、關押或處決.負責執行的警總徹底執行戒嚴令,期間常有人突然失蹤,不時傳出冤獄,因此被稱為「白色恐怖時期」
在戒嚴期間,官方宣佈抓人數字是29,407人。處死的總數在4,500人左右
好,再回過頭來看”南韓”這次的戒嚴,會發生什麼事情
南韓戒嚴司令部3日公佈了以下內容的宣布令第1號:
為了保護自由民主主義免受自由大韓民國內部暗弱的反國家勢力的大韓民國體制推翻威脅,保護國民的安全,從2024年12月3日23:00開始向大韓民國全境公佈以下事項。1.禁止國會、地方議會、政黨的活動、政治結社、集會、示威等一切政治活動。
2.禁止否定自由民主主義體製或企圖顛覆的一切行為,禁止假新聞、輿論操縱、虛假煽動。
3. 所有媒體和出版都受戒嚴司令部的控制。
4 .禁止助長社會混亂的罷工、罷工、罷工、集會行為。
5.包括專業醫生在內,罷工中或離開醫療現場的所有醫務人員在48小時內回歸本職工作,忠實工作,違反時將根據戒嚴法進行處分。
6.除反國家勢力等體制轉反勢力外,善良的一般國民將採取措施盡量減少對日常生活的不便。
對於違反上述戒嚴令的人,根據大韓民國戒嚴法第9條(戒嚴指揮官特別措施權),可以在沒有逮捕令的情況下進行逮捕、拘留、扣押搜查,根據戒嚴法第14條(處罰)進行 處分。